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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一二的週二早自習,都會固定有數學科的週考。

  週二早自習考完後,六班雖然是在第四節課,但因為週三第一節六班就有課,所以我還是等到週三上課時才發下這一班的週考試卷。

  週三發下週考試卷,也講解完之後,按往例,我會要求學生訂正後,帶回家請家長簽名之後,隔天交回登記。

  週四我登記六班的週考成績時,發現有一位男學生考卷上的家長簽名是貼上去的,仔細一看,擺明是從聯絡簿上剪下來的,於是我就把該張試卷拿到導師辦公室去請該班導師幫忙處理。

  沒想到,我回到辦公室繼續登記成績時,沒多久就又發現另一女學生的考卷,也是同樣的情形,我就又拿去請導師處理。

  據導師表示:那位男學生向來是什麼都不在乎的,各科作業都經常遲缺繳,甚至還曾說數學老師一直強調要將遲缺繳的同學以校規處理都只是嘴吧上講講而已,所以真的應該要真的以校規處理一次;但女學生則是各方面表現都很好,甚至還去參加英語資優班的甄選,但導師仍會和她家長聯絡,請家長配合學校的處理。

  週四下午,上課的時候,女學生去英語資優班參加甄選了,我仍是針對男學生的部份表示:

  <你真的是太聰明了!我教了廿多年的書了,這還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而且還一次同一班就遇到兩位!>

  快下課時,女學生也回班上了,我也做了相同的表示,我還表示:

  <人是不能騙人的,因為,信用一旦破產之後,別人就不會再相信妳了!妳要花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再贏回別人對妳的信任!甚至我是不是應該要知會一下英語資優班的老師,特別看一下妳的英語成績,是不是都是真實而沒有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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